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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伦书院荣誉学生认定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6-19    作者:序伦书院信息员   点击率:

序伦书院荣誉学生认定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序伦书院建设方案(试行)》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探索书院制模式下荣誉导师、荣誉课程和荣誉学生“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和学生学业荣誉激励机制,结合序伦书院人才培养工作实际,制定序伦书院荣誉学生认定实施方案。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修满规定课程与学分,且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的大四学生,绩点满足3.5以上,德育测评平均分在85分以上,在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就业促进工作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在满足上述必要条件的基础上,需满足以下任意条件之一:

1)序伦书院荣誉课程高等数学(一、二)成绩均为90分以上;

2)英语成绩:雅思成绩7.0及以上、托福成绩100分及以上或CET-6成绩600分及以上;

3)学科竞赛:获得市级数学竞赛、英语竞赛、商业类、挑战杯、互联网+等科技创新、文艺体育类奖项;

4)学术科研: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正式出版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市级科创项目结项;

5)荣誉奖励:上海市奖学金、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潘序伦奖学金或校长奖学金获得者;

6资格证书:取得职业资格证书(非娱乐类):如初级会计、教师资格、全媒体运营师等;

7)志愿服务:大学期间参加市级及以上志愿服务1次及以上,或积极参加学校、书院等组织的其他志愿服务累计时长60小时及以上(需提供志愿服务的相关证明并由书院党政联席会议认定);

8)其他:同等分量的其他成就、荣誉或奖励,校级竞赛获奖、校级奖学金三次及以上等(需提交书院党政联席会议认定)。

3.修满规定课程与学分,且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的大四学生,绩点满足3.3以上,德育测评平均分在85分以上,在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就业促进工作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在满足上述必要条件的基础上,需满足以下任意条件之一:

1)学科、科研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文艺体育类奖项,国家级科创项目结项;

2)荣誉奖励:上海市大学生年度人物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3)考取国内、国(境)外硕士研究生。

(4)志愿服务:大学期间参加市级及以上志愿服务2次及以上,或积极参加学校、书院等组织的其他志愿服务累计时长80小时及以上(需提供志愿服务的相关证明并由书院党政联席会议认定);

4.有突出贡献者,如见义勇为等(需提交书院党政联席会议认定)。

5.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序伦书院荣誉学生参评资格:

1)在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及序伦书院规章制度受到处分、处理者;

2)在校期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二、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四学生根据评审通知的要求,填写《序伦书院荣誉学生申请审批表》,导师填写推荐意见后,附上佐证材料交与班级辅导员;

2.班级初审:所在班级组成班级评议小组,审核学生提交材料并给出初审意见,辅导员进行复核;

3.书院审议:书院领导班子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审议,通过后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4. 颁发证书:名单经相关职能部门审定,由学校授予序伦书院荣誉学生证书,证书毕业时颁发。
  三、其他 

1.序伦书院荣誉学生的认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本实施方案由序伦书院负责解释。

   3.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序伦书院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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