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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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19    作者:系统管理员   点击率:
各院(系部):

为促进学校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专业办学质量,为迎接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达标评估做准备,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将以本科专业校内检查的形式进行,已完成检查的专业不再参加本次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专业校内检查分组

分组

专业名称

学科门类

所在院系

检查时间

第一组

金融工程

经济学

国际金融学院

20131212

(暂定)

信用管理

经济学

保险学

经济学

保险学院

劳动与社会保障

管理学

人力资源管理

管理学

工商管理学院

第二组

经济学

经济学

国际经贸学院

20131212

(暂定)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

国际商务

管理学

财务管理

管理学

会计学院

审计学

管理学

第三组

税收学

经济学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31212

(暂定)

经济统计学

经济学

金融数学

经济学

应用数学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信息管理学院

英语

 

外语系

已完成校内检查的专业

第四组

金融学

经济学

国际金融学院

20131113

(已完成)

会计学

管理学

会计学院

财政学

经济学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第五组

物流管理

管理学

工商管理学院

2013916

(已完成)

市场营销

管理学

工商管理

管理学

第六组

电子商务

管理学

信息管理学院

2013916

(已完成)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管理学

行政管理

管理学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法学

法学

法律系

三、检查方式:采取专业自评、校内外专家组集中评议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1.专业自评:各专业对照《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达标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的要求,开展自评,填写《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达标评估简况表》(附件2);按照《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达标评估自评报告撰写指南及格式要求》(附件3),撰写《专业自评报告》。

2.校内专家组集中评议和实地考察:在专业自评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组,通过听取专业检查汇报、专家组提问、查阅支撑材料、考察相关教学设施等方式全面了解专业建设情况,最终形成专家组检查意见和结论。

四、提交材料

1.各专业装订印刷简况表、自评报告各10份。

2.各专业根据达标评估指标体系,准备专业支撑材料供查阅。

专业简况表、自评报告请于2013123日(周二)统一交教学质量监管处(实验中心121)蒋竞莹老师,电子版发送至jiangjy@shfc.edu.cn

附件1: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达标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2: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达标评估简况表

附件3: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撰写指南及格式要求

 

上海金融学院教学质量监管处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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