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将启动2014年上海市级教学成果申报推荐准备工作。现将申报推荐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2014年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应是2010、2012年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项目,两次获奖的只能选择一项申报。
2.申报项目的主持人应在编在岗。
3.申报项目应充实成果内容、完善申报材料后上报。
4.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3个。且主要完成人直接参加教学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
二、申报材料
申报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须填写并提交《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一式三份)及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一式三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另需提交样书(三本)。
三、申报程序
1.各部门应对申报的项目初审,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及《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科学总结》、《院系(部门)推荐申报汇总表》的纸质文档一并交至教学质量监管处(实验中心121室),电子版发至jiaozhijian@shfc.edu.cn。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0日下午3:00。
2.教学质量监管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
联系人:陈正勇 电话:50213104/8232
以上附件请到教学质量监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上海金融学院教学质量监管处
二○一三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