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验收工作暨201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的通知
各院(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课程建设,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验收工作暨201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的通知》(沪教委高〔2013〕51号)我校将组织开展2011年市重点课程结题和2013年精品课程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教委重点课程验收工作
1.验收范围:列入2011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立项名单的课程(详见沪教委高〔2011〕48号)以及2010年立项但尚未完成验收(申请延期)的课程建设项目。具体名单如下: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负责人 |
所属院系 |
SHFUBWZKC11-1 |
物流学 |
王晓光 |
工商管理学院 |
SHFUBWZKC11-2 |
国际业务 |
马 欣 |
国际金融学院 |
SHFUBWZKC11-3 |
宏观经济学 |
于中琴 |
国际经贸学院 |
SHFUBWZKC11-4 |
概率论 |
刘永辉 |
应用数学系 |
SHFUBWZKC11-5 |
行政管理学 |
汪宜丹 |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
SHFUBWZKC11-6 |
成本会计 |
丁小云 |
会计学院 |
SHFUBWZKC11-7 |
有氧舞蹈 |
郭淑范 |
体育教学部 |
SHFUBWZKC11-8 |
计算机网络课程设计 |
王颖颖 |
信息管理学院 |
SHFUBWZKC11-9 |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张 润 |
社科部 |
SHFUBWZKC11-10 |
国际经济学 |
黄 敏 |
国际经贸学院
|
SHFUBWZKC10-3 |
经济法学 |
薄海豹 |
法律系 |
2.验收材料:请各重点课程项目负责人认真对照《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要求,以及原申请表中的建设目标及课程考核指标及考核方法,按照目前课程建设实际,对本课程的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并认真填写《市教委重点课程验收报告书》(一式四份)和《市重点课程验收汇总表》(一式一份)。
二、精品课程评选工作
1.评选范围:已列入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立项建设的课程均可申报,优先支持2011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验收中结论为优秀的课程。
2.评选要求:参加评选的课程须在课程水平、教学团队、教学内容与方法、网站建设等各方面都具有示范和辐射推广作用,具体要求参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19号)。
3.推荐门数:根据市教委通知,此次我校推荐门数为2门。
4.评选材料:课程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每门课程的申报表(一式四份)和课程光盘(一式一份)。具体要求和表格请参照沪教委高〔2012〕19号文件。
三、材料截止时间
材料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22日(周二),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请发送至xuegq@shfc.edu.cn。请做好相关网络课程建设并于2013.9.23-2013.9.30开放网络课程权限以方便专家评审。
注:通知及相关表格请至教学质量监管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蒋竞莹 薛国强 联系电话:8232,50213104
(实验中心121)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市教委重点课程验收工作暨201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的通知》(沪教委高〔2013〕51号)
附件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19号)
上海金融学院教学质量监管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