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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本科专业达标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17    作者:教学质量监管处    点击率:


各院(系部):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高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272号)和《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达标评估的通知》(沪教委高〔201331号)的精神,按照我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计划安排,开展2014年本科专业达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专业

金融工程、信用管理、财务管理、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保险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共8个专业。

二、评估方式

1.专业自评:各专业对照《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达标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的要求,开展自评,填写《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达标评估简况表》(附件2);按照《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达标评估自评报告撰写指南》(附件3)的要求,撰写《专业自评报告》。各专业于20141021日前完成专业自评,并将上述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jiangjy@shfc.edu.cn

 

2.专家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上述专业建设情况及自评材料进行评审,形成专家组检查意见和结论,最终专业评估结论将报市教委备案。

三、评估时间

本科专业达标评估时间暂定于2014116日,具体时间及评估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蒋竞莹 薛国强  联系电话:502131048232

通知及附件可从“教学质量监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附件1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达标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2: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达标评估自评报告撰写指南

附件3:上海高校本科专业评估简况表

 

教学质量监管处

二○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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